依据《**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湖北恒安芙林中药**颗粒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吨中药材**颗粒生产线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单位概况
委托单位:湖北恒安芙林中药**颗粒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夷兴大道285号
委托单位联系人:丁涛
(二)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主要包括年加工3000吨中药材**颗粒生产线项目生产装置以及与生产装置相配套的新建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
(三)委托时间
宜昌恒康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受湖北恒安芙林中药**颗粒有限公司委托对年加工3000吨中药材**颗粒生产线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
(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其他粉尘;
化学毒物:甲烷、一氧化碳;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有关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本项目属于目录中第二大类—制造业,第(十四)中类—医药制造业,第3小类—中药饮片加工制造,结合本评价报告的分析湖北恒安芙林中药**颗粒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吨中药材**颗粒生产线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经本预评价报告的综合分析,湖北恒安芙林中药**颗粒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吨中药材**颗粒生产线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通过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本项目从职业卫生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六)技术审查..组评审意见
..组原则上同意通过《湖北恒安芙林中药**颗粒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吨中药材**颗粒生产线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报告书经..组长审查签字后企业进行留档备查。
Copyright © 宜昌恒康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鄂ICP备17007857号-2 网站地图 RSS XML